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战术演练严谨,球队以团队精神取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振兴战术演练严谨,球队以团队精神取胜我省足球事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足球发展体制机制
(一)积极稳妥推进省足球协会改革。省足球协会是代表河北参加全国足球组织的合法机构,是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社团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到2016年底前,完成省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工作。新组建的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以会员名义加入中国足球协会,接受中国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制定明确的会员入会标准,扩大会员数量,逐步提高各地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比重。省体育局派代表参与领导。积极推进省体育局足球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向社团常设办事机构(足球协会秘书处)转变,适时撤销省体育局足球管理中心,改变省足球协会与省体育局足球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架构。
(二)健全市、县(市、区)足球协会。按照省足球协会章程,各市、县(市、区)和行业足球协会要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足球协会调整组建工作。各地足球协会要与体育行政部门脱钩,并承担本地、本行业的会员组织建设、竞赛组织、人员培训、活动开展、宣传舆论等职责。要吸收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热心参与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协会,并以会员名义加入省足球协会,接受省足球协会行业指导和管理。
(三)理顺足球协会与体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全省各级足球协会要切实按照社团法人机制组建和运行。体育行政部门要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上来,足球协会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逐步交由其承担。各级足球协会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内外专业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接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专项委员会会议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适应现代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四)加强足球协会资产财务管理。各级足球协会要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预算,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节约、高效原则安排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严格控制薪酬等个人待遇性支出。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年终决算报告。年度预算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聘请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监督机构对足球协会的资产财务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各级足球协会要接受财政部门对足球协会国有资产的综合监管,接受审计部门对足球协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
二、改进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模式
(一)促进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各级足球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自律管理,遵守行业规则,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俱乐部规范化水平。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在经济政策、比赛场地、安全保卫、赛事转播、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支持俱乐部发展,努力使河北在各类足球职业联赛中都有俱乐部参赛。加强俱乐部企业文化、足球文化建设,引导优秀俱乐部相对稳定在足球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城市,培育稳定的球迷群体。
(二)优化俱乐部股权结构。实行政府、企业、个人多元投资,鼓励俱乐部所在地政府以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形成合理的投资结构,推动俱乐部地域化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俱乐部逐步实现名称的非企业化。完善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品牌足球俱乐部。
(三)推动俱乐部形成合理人才结构。落实国家关于引进高水平外援等相关政策,规范俱乐部人才引进、薪酬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支持俱乐部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处理好外援引进与本土球员培养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升俱乐部竞技水平。加强俱乐部劳动合同管理,有效防止球员身价虚高、无序竞争等问题,减轻俱乐部运营负担。
三、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一)科学设计安排足球赛事。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优化赛事结构,扩大赛事规模,提升赛事水平,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体系。探索开展冀超、冀甲等城市间足球联赛,调整完善省运会周期性足球竞赛,设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丰富省、市、县三级青少年业余足球竞赛。
(二)完善赛事管理体制机制。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发挥市场在配置足球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各级足球协会要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联赛理事会,负责引导、规范相关赛事。健全青少年和社会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竞赛奖励制度,制定符合足球项目特点、有别于其他体育项目的奖励标准。加强足球竞赛管理,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健全竞赛资格审查、纪律处罚、仲裁和监督等各项制度,规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员的参赛行为。
(三)维护公平公正竞赛秩序。各级足球协会及赛事组织机构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体育、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完善赛事安全保障措施。各级公安、体育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足球赛事承办单位安全意识,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赛事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足球赛事安全秩序的监管,维护比赛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营造健康有序的竞赛环境,引导球迷文明观赛、遵纪守法,树立足球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足球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促进省际、国际赛事交流。积极组织开展省际、国际足球赛事交流活动,推进合作,提高水平。加强与中国足球协会和亚足联的沟通联系,积极申办国内外高水平足球比赛,承办高端商业足球赛事。广泛组织开展京津冀区域足球联赛,在促进协同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改革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一)完善校园足球功能。将足球运动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强健体魄的作用,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导向开展足球运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发挥其塑造人格的作用,使参与足球运动成为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坚强意志的有效途径;发挥其在人才输送方面的作用,夯实后备人才基础,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不断提升我省足球发展水平。
(二)加大校园足球普及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体育教学改革。足球特色学校要保证每周至少一节足球课、3次以上大课间足球活动。鼓励学校建立班级、年级和校级足球队或足球俱乐部。以扶持足球特色学校为重点,带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到2020年,全省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000所;所有省属高等学校都要成立自己的足球队;经常参与足球活动的学生达到50万人以上。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完善并落实好校园足球保险制度,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三)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成长。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加快构建足球特色学校与青少年训练中心(训练营)相结合的新型足球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足球后备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制定足球特色学校从小学到高中的特殊升学政策。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激励他们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完善高等学校足球队招生政策,扩大省属高等学校办队数量和质量。将足球学习、训练、比赛、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其升学考试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四)扩大足球师资队伍规模。整合体育、教育资源,逐步为学校配齐足球教师和教练。加大足球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教育部门为足球特色学校培训教师,鼓励足球特色学校的体育教师参加体育专业机构组织的等级教练员培训。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经过培训后担任学校的足球教练或教师。开展各类足球职业教育和培训,多渠道培养以足球为主的复合型体育应用人才,不断提高足球教学、训练和管理水平。
五、大力推动社会足球发展
(一)全力推进足球运动普及。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和整合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支持开展足球活动的民间团体或业余足球俱乐部,合理设计并大力推动城市、社区、企业的业余足球联赛,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和企业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注重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社会足球发展。
(二)推动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互促共进。规范发展社会足球联盟、行业足球联盟、区域足球联盟和球迷协会等足球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加快发展职业足球,促进社会足球队伍逐步发展壮大,到2020年达到3000支以上,2025年达到5000支以上。
六、改革足球人才培养方式
(一)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空间。加大培养力度,完善选用机制,多渠道造就优秀足球运动员。增强校园足球、社会足球的人才培养意识,拓宽职业足球选人视野,畅通优秀苗子从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到职业足球的成长通道。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职业球员、青少年球员到足球发达国家接受培训,培养与国际接轨的足球运动人才。
(二)加强新型足球学校建设。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足球学校的经验做法,适应现代足球管理的专业化、国际化发展趋势,探索建设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多元投入机制、法人治理结构、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鼓励各级足球协会与俱乐部、高等学校、社会机构,开展新型足球学校和青少年训练中心(训练营)建设,形成校园足球抓普及、新型足球学校抓提高、青少年训练中心抓精英的人才培养体系。省足球协会要统筹全省足球资源,支持社会力量自办或与各市、高等学校合作共建新型足球学校。到2020年,创建6-8所市级新型足球学校,建立2-3个省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训练营),依托具备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1-2所足球学院。
(三)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构建多级、多元培训组织结构,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充分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所在足球理论研究和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对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校园足球教练员实施规模化专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完成10000人次以上的培训任务。省足球协会要依法依规统筹管理和规范足球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认证、注册、选派等工作,努力提高我省足球的执教、执裁和竞赛组织水平。建立足球人才智库,为全省足球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四)做好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落实增加招收院校、提高单招录取比例、完善入学资格等政策,使更多优秀足球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帮助退役足球运动员参加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等各类培训,经过必要的考核,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或到企事业单位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教师,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
七、加快省足球队改革发展
(一)努力打造高水平省足球队。建立与足球俱乐部协调机制,努力形成省足球队与俱乐部在人员使用、集训参赛、联合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新模式。建立足球人才数据库,对高水平青少年球员长期跟踪、重点培养,创新人才培养、发现和选拔机制。大力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改善训练条件,改进队伍管理方式,为省足球队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上,河北男足、女足球队力争进入全国一流强队行列。
(二)提高教练团队和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主教练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与权益明确、激励与约束到位。加大对省足球队经费投入,强化基地建设、后勤服务、医疗科研支撑、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保障作用,为其提高竞技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八、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一)不断扩大足球场地总量。各级政府要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力度,按照每万人0.乐竟体育5-0.7块足球场的标准,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等,改造和建设一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满足广大群众需求。到2020年,省级建成高标准足球训练基地,每个市要至少建成一个足球训练基地或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两个对外开放的足球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建设,并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二)提高足球场地运营效益。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落实好国家相关政策,对足球场地向社会低价或免费开放给予补助。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实现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
九、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根据事权划分主要用于场地建设、省运动队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财政、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要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
(二)成立河北省足球发展基金会。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法人,依法开展募捐、接受捐赠并资助足球公益活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基金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后,捐赠资金可按照规定的标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基金会按章程管理运行,依照有关法规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年从省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资助河北省足球发展基金会,专项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展。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支持足球事业发展。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赞助各级专业足球队、足球赛事和与足球相关的公益项目,拓宽足球发展的资金渠道。
(四)加强足球产业开发。借鉴国内外足球产业发展经验,探索建立河北足球产业发展公司,开展与足球相关的经营活动。创新足球赛事转播运营方式,探索建立规范合理的转播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足球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力度,通过打造品牌赛事、开发足球附属产品、培育足球服务市场、促进足球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途径,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足球产业链,不断增加足球产业收益,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兴办足球产业的格局。
十、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
(一)把足球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各地要把足球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体育局要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省教育厅要履行好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主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共同推动我省足球改革发展。
(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传播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营造有利于足球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客观认识足球现状,理性看待输赢,最大限度地凝聚足球改革发展的正能量。抓住北京携手张家口举办2022年冬奥会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开设体育频道,加大对包括足球在内的体育宣传力度,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上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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